12月18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城环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正式批准。惠城环保定向增发将为公司核心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迭代及产业布局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助力惠城在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持续领跑。
根据证监会批复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惠城环保将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确保发行过程合规有序;在发行完成前,若发生重大事项,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处理。
惠城环保作为深耕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的企业,将会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坚持技术创新,积极为国家“双碳”战略的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